■馬麗霞
歲末年初,“盤點”模式又開啟了,而對于科技界來說,剛過去的2016年絕對是不平凡的一年。且不說“科技三會”釋放出的信號令人倍感振奮,光是密集出臺的政策“紅包”便足夠使人歡欣不已。其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紅包”又格外引人矚目: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4月,國辦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隨后,各地、各機構相關的政策也陸續出臺。如何促進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走出圍墻已成為各地、各機構面臨的一道必答題。
“科學技術是生產力”,這一論斷幾十年來依然保持著強大的生命力。但是,技術成果不是放在實驗室里、躺在論文里或者窩在報告里就能自動“變”成生產力的。事實上,科技成果如果在轉化周期內沒有轉化為生產力,其經濟潛能很快就會衰減。科技成果只有與現實需求結合,變為解決社會經濟生產難題的“鑰匙”,才能實現從科學研究到實驗開發再到推廣應用的三級跳。
目前,阻礙我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因素很多,例如,研發主體和企業間信息不對稱。信息交流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的關鍵環節,研發主體與企業相互不認識便難以形成有效對接,更不用說科技成果的應用與推廣。
如何破除研發機構與企業之間的“陌生感”?打破信息“孤島”,實現信息資源的高速流通是前提。
事實上,《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已強調要“開展科技成果信息匯交與發布”,其中包括建立國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統,推動中央和地方各類科技計劃、科技獎勵成果存量與增量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完善適宜公開科技成果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科技成果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等等。
對于研發機構來說,除做好科學研究、實驗開發外,還應搭建起符合現代傳播趨勢的科技成果信息平臺,梳理出具有應用價值且相對成熟的科技成果和相關專家團隊的信息,并將其及時、便捷地推送到技術需求方眼前。科技成果的“社會認知度”提升了,轉移轉化的渠道暢通了,供需雙方的匹配才會更精準、更有效,上游的“活水”才可能源源不斷流向下游。
此外,通過收集科技成果受歡迎度和需求方反饋等信息,研發機構對于尋求創新突破口、瞄準社會經濟需求也將有更清晰的認識。
和新聞報道一樣,多數科學技術也具有一定的時效性。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加速度”,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更需要“加速度”。破除信息壁壘,將科技成果與市場需求對接起來,讓供需雙方先“混個臉熟”,然后“愉快地玩耍”,才可能釋放出科學技術的巨大能量,為我們的未來創造無限可能。
(作者系中科院自動化所高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