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10日訊 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英才集聚計劃實施方案》出臺,將實施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企業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特邀專家聘任工程、海外人才智力引進工程和創新創業人才項目資助工程,并對引進的優秀人才出臺了一系列獎勵扶持辦法。
各類人才分別能獲多少補貼?
兩院院士來哈給100萬安家費100萬購房補貼
1.對中直省屬在哈企業、市屬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兩院院士,給予安家費100萬元、購房補貼100萬元,生活補貼每月發放1萬元;
2.對引進“長江學者”、“”專家、“萬人計劃”入選者,給予安家費50萬元,購房補貼50萬元,生活補貼連續3年、每月發放0.5萬元;
3.對引進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主要完成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大型企業高管,給予安家費30萬元、購房補貼30萬元,生活補貼連續3年、每月發放0.4萬元;
4.對引進的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主要完成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或省級優秀中青年專家,大型企業中層正職管理人才,給予安家費20萬元、購房補貼20萬元,生活補貼連續3年、每月發放0.3萬元;
5.對引進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取得發明專利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費10萬元、購房補貼10萬元,生活補貼連續3年、每月發放0.2萬元。
注:引進的人才應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的勞動(勞務)合同,并在哈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
進工作站實踐基地有啥獎勵?
博士進站從事科研開發給予5萬經費每月補貼2000元
對吸引院士、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職以上人才的中直省屬在哈企業及市屬企事業單位設立的院士工作站、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實踐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建設資助。
對進站(基地)從事科研開發和成果轉化的,院士給予科研啟動費50萬元,每月給予生活補貼1萬元;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職以上人才一次性給予科研啟動經費5萬元,在站(基地)工作期間(長不超過3年)每月給予生活補貼2000元。
對待海歸有啥政策?
碩士以上留學人員享國內引才同等待遇
對入選“國家海外人才”、“國家外專”和“國家特支計劃”的市屬企事業單位人才,按照國家資助金額1:1的比例給予項目配套資助;對獲得國家和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和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資助的留學人員,按照國家和省資助金額給予1:1的配套資助;對引進的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留學人員,享受國內引進人才同等待遇。
能給創客多少資金支持?
人才來哈創新創業或享200萬資金支持
對攜帶項目來哈創新創業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經評審,按啟動、優秀、重點層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經費資助;對被列為市重大產業項目且在哈進行產業化、能夠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創新創業團隊給予50至100萬元資助。
具體能獎多少錢?
1.對來哈創新創業,并在哈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科技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優先列為科技部門重點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依托市科技計劃給予高2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2.對在哈市領辦、創辦、入股科技企業,且獲得創業投資機構融資支持的,經審定,按照成果持有人現金出資額的20%,給予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股權投資配套支持。
3.對新注冊入駐經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開展科技創業的,按照據實發生的房屋租賃繳費,每年給予不超過40%、高3萬元的房租補助。
事業單位攬才根據需要免筆試
招聘程序招聘統招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或高層次緊缺人才,可不經過筆試,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采取適當方式公開、擇優選拔聘用。
編制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優先使用空余編制用于公開招聘重點高校畢業生。對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有空編且手續完備的,到市編辦辦理落編手續;沒有空編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向市編辦提出在本部門所屬其他同類型事業單位調整編制的申請,市編辦下發調整編制的批復意見,專編專用。
政策原則經確認和評定的高層次人才,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哈市人才優惠政策。對能夠為哈市帶來重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重點領域和產業引進的特殊人才及團隊給予特殊政策、支持,具體標準可“一事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