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4年前的3月1日,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率先在深圳展開。一直勇于先行先試的深圳,再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探路,“攪活一池春水”。
春天的腳步在加快,改革之城深圳的腳步也在加快。
4年前的3月1日,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率先在深圳展開。一直勇于先行先試的深圳,再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探路,“攪活一池春水”。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是工商登記與監管史上的一次重要的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和服務創新。改革以全面提升“放、管、服”為抓手,通過一系列簡政放權、便民惠民的改革舉措,使商事制度改革與實施深圳質量、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成效疊加,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4年后的今天,深圳成了名副其實的“創業之都”。據深圳市企業注冊局的新統計數據,深圳創下多項:商事主體總量躍居全國大中城市,全市累計實有商事主體270萬戶;商事主體增長幅度全國,截至昨日,深圳市新登記商事主體180萬戶,2013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增長了275%;創業密度穩居全國高,我市每千人擁有商事主體227戶、擁有企業129戶。
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推動政府審批制度改革
來自潮州的“草根”創業者賴俊特別開心,商事登記改革后,他終于成立了自己的公司。2010年他來深創業,當時面臨的個問題便是“立門戶”,還沒開張各種費用就要花去七八萬,高成本下他只能掛靠朋友公司名下。 同樣,“海歸”創業者張銘在改革后,馬上注冊一家高科技企業,目前事業發展順暢。他說:“感謝改革,讓我們用智慧入股,闖出一條新路。”
讓創業者倍感輕松的創業環境,得益于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登記審批制度,簡化登記程序,讓市場主體準入門檻大大降低,并有力推動政府機關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
深圳市大刀闊斧地改革了登記審批制度,實施以“證照分離”和注冊資本認繳制為主要內容的商事制度改革,改“先證后照”為“先照后證”,實現商事主體資格和許可經營資格相分離,前置審批事項由原69項削減為11項;簡化登記程序,實行經營場所自行申報,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破解了市場主體登記實踐中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在全國屬于首創;放寬企業經營范圍限制,賦予企業更大的經營自主權;改革了企業名稱登記制度,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真正實現“我的名稱我做主”。
商事制度改革有力推動了政府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改后,深圳市政府出臺行政審批事項權責清單,涉及全市25個部門的125項許可審批項目(前置審批11項、后置審批114項),規定各政府機關嚴格按照權責清單開展行政審批工作,對清單以外的經營事項不再審批。
改革商事登記方式
推動政府向服務型轉變
2014年7月1日,深圳再開全國先河,商事登記進入信息化時代,率先實現全業務全流程無紙化網上商事登記。上午9時,熱波攝影生活館老板李博,登錄市市場與質量監管委網站,申辦營業執照。上午11時,她拿到了全國首個U-key個體戶電子營業執照。
轉變傳統窗口服務思維,改革傳統窗口登記方式,深圳市于2013年8月1日開始試行,2014年7月1日全面實行全業務、全流程、無紙化網上注冊,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實現商事登記的電子化和網絡化。申請人足不出戶、一證在手,即可高效率完成整個注冊流程。
201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市場監管委聯合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公安局在全國率先推出“四證合一”的登記模式。2015年6月1日,深圳市將社保登記納入商事登記辦理流程,實現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和社保登記證的“多證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制度有效整合了政府部門間的資源,減輕了企業和群眾負擔。同時,政府部門也節約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等行政成本,實現了政府部門有效“瘦身”。
登記方式的改革,推動政府從管理型到服務型的轉變,適應當前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客觀要求,也符合國家層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發展方向。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實現信用全過程動態監管
在今天這樣一個經濟極度活躍、商事主體高速增長,同時各種社會矛盾層出不窮的新形勢下,傳統的地毯式監管、運動式執法已經難以為繼,政府監管方式的改變迫在眉睫,主體監管應當轉向行為監管,由以行政處罰為主的傳統監管方式向信用監管方式轉變將是實現政府科學管理、社會誠信自律的必由之路。
商事登記制度轉變監管方式。深圳市改革原有帶有濃厚計劃經濟色彩的企業年檢制度為年報制度,并建立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制度。此改革措施一改以行政管理手段為主的監管方式,引入信用約束機制,對市場主體登記備案事項進行監管,通過聯動響應機制,形成部門協同、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新格局。
目前,深圳市已建成全市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公示平臺),打通了市、區、街道三個層級的信息傳輸渠道,歸集各部門提供的商事主體登記、許可審批和日常監管信息。通過“一網、一微、一端”,強化了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其中:一網(深圳信用網)已征集330萬商事主體(含注銷)的登記、監管、案件、資質認證、表彰處罰、納稅狀況、信貸狀況等6.3億條信息,成為華南地區大的企業信用數據庫;一微(企業信用查詢)已嵌入微信“城市服務”平臺和銀聯錢包APP;一端(“信用深圳”APP)除查詢企業信用外,還具備商家評價、投訴舉報、定位導航等功能。深圳市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為社會公眾免費提供商事主體登記信息、年報信息、監管信息、不良信用記錄等信息查詢服務,通過深圳信用網公開曝光失信違法主體黑名單,使商事登記改革和企業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成為政府各職能部門加強信用監管的重要載體,為構建現代市場治理和社會信用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更多新舉措
推出商事登記負面清單 將公積金納入“多證合一”
筆者從深圳市企業注冊局了解到,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推更多新舉措:
市場準入實現清單化管理。推出商事登記負面清單,包含經營范圍、住所、名稱、人員四個負面清單;
將公積金繳存登記納入深圳市“多證合一”范疇,跨部門合作再上新臺階;
取消辦理股權轉讓商事登記的公證環節,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暢通個體工商戶退出市場機制,推行個體戶簡易注銷;
聯合稅務等部門組織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未納稅的“僵尸企業”;
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各監管執法部門將制定監管的“一單(項目清單)、兩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市場主體名錄庫)、一細則(隨機抽查實施細則)”,轉變事中事后監管方式;
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進一步落實《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商事主體信用監管暫行規定》,實現商事登記與業務監管有效銜接,擴大失信聯合懲戒范圍。
深圳商事登記制度創下多項
改革經驗全國推廣
深圳率先進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改革措施在全國范圍內被復制被推廣。
2013年3月1日,深圳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前置審批事項由原69項削減為11項,經營范圍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5年12月,上海推出《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2013年3月1日,深圳實施注冊資本認繳制改革,由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4年2月7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3月1日《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進行修訂。
2013年3月1日,深圳實施商事主體年報制度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改革。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4年2月7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年度檢驗驗照制度。
2013年3月1日,深圳實施“雙告知”制度。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5年10月13日,出臺《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提出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
2013年8月1日,深圳實施全業務、全流程、無紙化網上商事登記,足不出戶就可以取得營業執照。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4年2月7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開始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2013年12月30日,深圳建成全市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4年2月7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
2014年9月1日,深圳出臺全國個商事主體行政審批事項權責清單及各部門后續監管辦法。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7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相繼明確了“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原則。
2015年7月1日,深圳實施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改革。釋放有限的名稱資源,還企業以自主權,變政府審核為企業自治。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6年3月1日《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實施,推行名稱自主申報。
2015年7月1日,深圳實行企業簡易注銷。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6年12月26日,《工商總局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于2017年3月1日全國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
2014年12月1日,深圳首先實施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四證合一”。2015年7月1日,增加社保登記證,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
全國或兄弟省市情況:2015年10月1日,全國開始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2016年10月1日,全國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責任編輯:韓夢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