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首席記者殷雷)日前印發的《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以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為主線,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抓手,不斷加強政策集成,強化開放共享,創新服務模式,促進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型支撐平臺快速發展,進一步釋放創業創新活力,推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和新產業加速成長,打造昆明經濟發展新引擎,努力建成全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領區、示范區和集聚區,打造輻射南亞東南亞的創業創新發展高地。
《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全市市場主體總量比2015年增長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總數比2015年增長50%以上;“十三五”期間新增城鎮就業人數超過50萬人,全市各類孵化載體達到100家,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蓋全市各縣(市)區的創業創新孵化培育體系;每年新增各級企業技術中心30家;培育引進一批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機構。基本形成創業創新主體大眾化、載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活動持續化、資源開放化的生態體系。
優化創業創新環境
降低創業創新門檻。推行企業“多證合一”和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以“減證”推動“簡政”。實施“互聯網+工商登記”模式,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試點工作,構建便捷有序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放寬創業創新準入。建立和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實現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并聯審批等政府服務管理模式,實現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便捷辦理。
減輕創業創新負擔。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完善收費目錄管理制度,不在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不得收取。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收費標準實行當地政府定價管理的,對初創企業在創辦期間(2年內)按照不高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
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全面清理、修改或廢止行政壟斷、市場分割等妨礙創業的制度規定。推進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專題數據庫、保護、商用化等服務平臺,依法加強創新發明知識產權保護。建立“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
激發主體活力
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鼓勵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昆明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和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創新團隊,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支持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創新。鼓勵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所得收入由個人、單位協商分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到園區創辦企業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科技人員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創辦企業,以商標、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等非貨幣財產入股的,所占注冊資本比例高可達100%。
支持以大學生為主的青年創業創新。整合各類創業創新資源,成立“昆明市創業創新聯盟”,由市級財政每年給予50萬元活動資金補助。實施“云嶺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提供無償資助、創業(實訓)補貼、場租補貼、網店補貼、二次貸款等政策扶持。
支持農村勞動力創業創新。依托現有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物流園區,整合建設一批返鄉農民工創業孵化基地和農業創業示范園區,兩年開展一次考核,達標后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創新,每年培育返鄉“創業之星”10名,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提升載體水平
加快建設雙創示范基地。積極復制推廣“昆明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經驗,支持示范基地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釋放社會創新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促進新舊動能順暢轉換。鼓勵各園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積極申報云南省雙創示范基地。新增200萬元專項經費,支持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
積極培育“四眾”平臺。構建低成本、便捷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培育研發創意、制造運維、知識內容和生活服務等眾包平臺;打造社會公共、企業分享、公眾互助等眾扶平臺,構建一批實物、股權、網絡等形式的眾籌平臺。對經認定的昆明市眾創空間,采取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補,經科技管理部門推薦并獲得國家、云南省認定的,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5萬元的獎補。
扶持創業創新孵化平臺。積極打造一批不同層級、承接力強的雙創產業園區、創業示范園和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互聯網+創業創新”新型孵化模式,符合條件的可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鼓勵和支持各類產業園區、城市綜合體興辦科技企業孵化器,當孵化器畢業企業累計每超過20家時,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
搭建創業創新產業集聚平臺。充分發揮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5個主城區創業創新示范帶動作用,形成高端創業創新核心區。晉寧、富民、安寧、嵩明、宜良、石林6個縣(市)區,與核心區聯動建設昆明重要的創業創新產業基地聚集區。東川、祿勸、尋甸三個縣區,培育打造昆明高原特色農業創業創新產業基地。
鼓勵創業創新園區(平臺)先行先試。選取五華金鼎園片區、呈貢云上小鎮等作為試點,支持開展專項活動,其中舉辦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創業創新項目路演、項目大賽、項目展示交流、創業創新論壇等專項活動,每年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的資金補助。
完善人才體系
加強創業創新人才培養。依托在昆高校創立“昆明創業創新學院”,對經認定的雙創學院且積極開展創業創新人才培養培訓的,由市級財政給予培訓補助。到2020年,在全市建設20個人才示范基地,重點培養造就30名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領軍人才,打造50個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一流科技研發水平的創業創新團隊。
加強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對入選我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的創新創業類項目給予60—150萬元的資助;對研發成果實現產業化后市場前景廣闊的重點項目,評審后再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產業化資金支持。對我市引進并給予立項支持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項目負責人30萬元一次性安家費;團隊其他成員租住房屋的,連續三年給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補貼。
建設技能型創業創新人才隊伍。積極探索“創業創新+技能”培訓新模式,健全完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共同培養”為主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體系。推進校企培訓對接,支持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在企業建立實訓實習基地,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與企業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冠名式”培訓。大力發展工學交替、學徒制、半工半讀、遠程教育等靈活教育培訓方式,加快推進教學實訓基地或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完善創業創新人才服務。妥善解決好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居留落戶、住房保障、子女入學、醫療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務保障。完善黨委聯系專家制度,探索建立市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健全人才服務專窗和服務人才專項例會等制度。對我市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特殊人才,經認定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生活服務保障問題。
強化財稅金融扶持
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深入實施昆明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券,為小微企業購買法律維權、財稅代理、研發設計、信用評價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提供補貼。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通過設立創業創新投資引導基金和實施創業券、創新券等多種方式支持創業創新。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完善“貸免扶補”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并按規定給予貼息。
完善落實創業創新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高校、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的,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落實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加強對采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采購單位改進采購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政策對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把政府采購與支持創業創新緊密結合起來。
完善創業創新投融資機制。積極籌建昆明市創業創新基金,鼓勵國有資本、社會資本設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基金,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創業創新。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成立多種模式的雙創銀行,探索金融支持創業創新模式。加強對小微企業發展金融支持,提升小微企業應急貸款周轉資金效率,緩解小微企業創新發展中的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