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海南省將面向企業發放科技創新券,按一定比例支持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成果、專利技術、測試檢測、科技咨詢等科技創新服務,創新服務履行完畢后由企業或服務機構持科技創新券向科技部門兌現。
《實施意見》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全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要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的1.5%以上,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科技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顯著,基本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海南省將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與機制。繼續加大財政資金對科技創新的投入,積極構建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財政資金與社會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投融資體系。綜合運用無償資助、政府性基金引導、風險補償、貸款貼息以及后補助等多種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
加大對科技創新的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創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形成政府、銀行、企業以及中介機構多元參與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開展投貸聯動,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
開展發放科技創新券試點。通過科技創新券的發放,降低企業創新成本,促進產學研合作,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加大科技型企業創業投資基金投入。支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加大政策性資金投入力度,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支持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鼓勵各市縣設立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或與社會投資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基金,優先投入高新技術領域中小微企業。支持各園區、眾創空間整合集聚創業者、創業導師、創投機構、民間組織等各類創新創業資源,圍繞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創新鏈資源整合,提供創業導師輔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