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于近日印發。據悉,江西省安排創業孵化基地補助,重點用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和為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等支出。同時,對評為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被評為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其中,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創業孵化基地運行費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優秀創業項目資助、創業孵化基地補助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
記者了解到,江西省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六類人員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具體標準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鑒定收費標準的70%給予補助,但低不少于220元/人。
在社會保險補貼方面,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我省將給予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此外,對在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單位(企業)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所在縣(市、區)低工資標準的70%。
江西省一次性求職補貼主要面向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城鄉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或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對化解過剩產能企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跨地區求職就業的,給予每人一次性不超過500元的交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