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省財政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制定印發《甘肅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大力支持甘肅個人創業和小微企業擴大就業。
《實施辦法》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和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統一整合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并對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審核與辦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確保扶持受益人群范圍更廣、貸款程序更簡便、政策含金量更高。根據《實施辦法》,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有所增加,在原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等特殊就業困難群體的基礎上,增加了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貸款期限上,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高額度統一上調至10萬元,長期限延長為3年并可延期1年。貸款的主辦銀行,除已經承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外,確定了郵儲銀行甘肅省分行、農行甘肅省分行、甘肅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作為主辦銀行。
《實施辦法》還對創業擔保貸款的申請程序、擔保基金的責任限額、管理方式、反擔保條件、貸款貼息的方式、各級財政貼息資金的分擔比例等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細化。其中,對個人發放的貸款,58個片區貧困縣的由財政部門全額貼息;其他縣(市、區)的由財政部門第1年按貸款利息全額貼息,第2年按貸款利息的2/3貼息,第3年按貸款利息的1/3貼息。對企業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所需貼息資金中央財政承擔70%,省財政承擔21%,市縣財政承擔9%。
據悉,自2003年下崗失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實施以來,甘肅省金融機構已累計投放各類小額擔保貸款560多億元,支持了110多萬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婦女和返鄉農民工等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創業和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