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建設創新型河北的決定》精神,示范帶動我省縣(市、區)創新驅動發展,我廳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組織開展了第二批創新型縣(市、區)試點申報和評審工作,認定石家莊市欒城區等20個縣(市、區)為我省第二批創新型縣(市、區)試點。
此次認定工作依據《建設創新型縣(市、區)工作指引》(冀科區〔2017〕10號)進行,通過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設區市科技局推薦、組織專家評審等程序,整個過程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各申報成為試點的縣(市、區)均成立了創新型縣(市、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部門和鄉鎮協同推進機制,制定了創新型縣(市、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因地制宜的創新驅動發展目標任務,促使創新型縣(市、區)試點帶動作用初步顯現。
創新型縣(市、區)試點工作的開展有力調動了各縣(市、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確了縣(市、區)試點創新驅動發展的目標任務,突顯了縣(市、區)在區域創新驅動發展中的基礎作用和主體地位。下一步,我廳將加大對試點縣(市、區)開展科技創新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監測體系、出臺評估辦法,加強對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的監督考核,及時總結推廣試點建設經驗做法,大力助推縣(市、區)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為建設創新型河北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