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文件精神,山東省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過程中,圍繞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需求,以創新券政策加快推進全省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與水平,激發了中小企業創新活力。
為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及若干科技體制改革文件均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提出明確措施。
一是建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后補助機制。根據《山東省小微企業創新券管理使用辦法》(魯科字〔2015〕80號)規定,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設施儀器供給方單位,山東省科技廳給予其服務總額的10%-30%的后補助,同一供給方每年高補助200萬元。
二是提高小微企業使用儀器設備的積極性。政策規定,對小微企業使用儀器設備發生的費用,給予“西部經濟隆起帶”地區小微企業60%補助,其他地區小微企業40%補助,同一小微企業每年高補助50萬元。
三是擴大創新券使用范圍和內容。2017年,創新券使用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至科技型中小企業;使用內容由購買科學儀器設備服務擴大到購買包括諸如財稅服務、評估注冊、網絡信息服務等創新創業服務,應用范圍進一步擴展,這一做法更加貼近企業需求,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四是強化與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網絡管理平臺的對接。2015年以來,按照國家科技部規范要求,對省儀器設備網進行升級調整,進一步完善制度管理、服務、評價等方面功能,在全國率先實現與國家平臺的功能互聯和制度對接,全面提升了開放共享功能。
2017年上半年,共有895家小微企業使用創新券5737次,預計補助金額1610萬元。中小企業入網數量由2014年的506家增加至2017年的7315家。越來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主動投入的科技創新活動中,財政科技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