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科研成果轉化“松綁”話題愈演愈烈,如何“松綁”?怎樣激勵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將科研成果作價股權獎勵給科研人員的做法,可謂是一種有力嘗試。四川大學的做法或許可以提供一些借鑒。
一、事件起因
9月27日,四川大學生物醫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簽約儀式在成都舉行。
中國科學院院士魏于全領銜的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生物治療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發團隊的7項科研成果將以作價入股的方式,由3家企業投資近8億元,在成都注冊7家公司進行產業化開發。預計可立項研發新藥品種超過50個,后期投資將超過100億元。研發團隊將獲價值3億多元的股權獎勵。
二、合作情況
此次簽約項目主要圍繞腫瘤的基因免疫治療與細胞治療等前沿醫學產品,包含了新型腫瘤疫苗、基因工程T細胞、新型基因治療等產品的應用,項目集中簽約落地成都,其轉化項目數和投資金額全國屈指可數。
研發團隊將與西藏承億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新尚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深圳恒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由3家企業將投資近8億元在成都高新區、溫江區新注冊7家公司進行產業化開發。
雙方合作中,預計可立項研發的新藥品種超過50個,后期投資將超過100億元。
三、制度探索
近年來,四川大學積極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去年,學校出臺了《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行動計劃(試行)》,提出對科技成果所有權進行確權改革,支持以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
根據《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行動計劃(試行)》,此次簽約的7個項目都落地成都轉化,川大將把7項成果作價入股形成股權的90%獎勵給成果完成人。這是四川大學完善體制機制,給科技成果轉化“松綁”,加速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的舉措。
學校充分承認科研人員個人的發明靈感、創新思路和實現能力在形成的終成果中應有的所有權權屬份額,給予成果完成人大的激勵,鼓勵成果完成人全程參與科技成果的落地和轉化。
四川大學校長謝和平說,此次學校首次以90%的確權比例將股權獎勵給科研團隊,將大限度調動起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加強科技成果產權對科研人員的長期激勵。
四、相關鏈接
2016年底,《四川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行動計劃(試行)》(簡稱“川大22條”)出臺,全方位系統性地提出八大方面、22條具體舉措。
“川大22條”核心是:對既有的知識產權和新申請的知識產權都可實施分割確權,承認科研人員個人的發明靈感、創新思路和實現能力在形成的終成果中應有的所有權權屬份額,成果完成人可與學校共同作為成果所有權人。
亮點1:確權改革。
學校是職務科技成果處置的主體,授權四川大學產業技術研究院(簡稱“產研院”)代表學校處置職務科技成果;產研院可授權成果完成人對其成果進行轉化相關的處置。
成果完成人選擇與學校共同作為“成果所有權人”,可享受50%-90%的成果所有權,并按所有權權屬比例享受相應的權益。
亮點2:設限少:轉化方式更多樣。
學校支持以作價投資轉化科技成果。預估價(評估價)不低于100萬元且投資人對該成果意向投資額不低于成果預估價(評估價)的,方可以學校名義作價投資方式處置。
作價投資流程:提出申請→確定權屬比例→與學校簽署權屬協議→確定各方出資比例→與投資人簽署發起人協議或投資協議
亮點3:形式靈活:可兼職可創業可外派
可兼職從事科技成果成果轉化活動。兼職人員完成校內崗位教學科研工作任務且考核合格,發放全部工資和崗位津補貼。可正常參加支撐評審、晉升和年度評優等。兼職時間每年不超過3個月。
可離崗創業。鼓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可產業化成果的科研人員經批準后離崗創業。離崗創業期間,學校原則上保留人事關系3年;保留基本工資和五險一金;可正常參加職稱評定和晉升;離崗期滿考核合格,還可回校繼續工作。
可外派。派駐研發平臺的科研人員,學校實行“雙算制”,通過研發平臺考核認可的工作量可全部折算為校內工作量。
亮點4:有保障:增設新職稱系列
建立新的評價考核體系。完善以實際應用價值、行業貢獻度和社會影響力為主要指標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評價體系。
設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職稱系列。對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與服務業績突出、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和行業影響的科研人員,可破格聘任研究員或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