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建設萬里行
科技日報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劉園園)針對科研領域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措施悄然而至。
9日,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科技部等4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對科研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正式公布。引人注目的是,其中列舉了多達43項聯合懲戒措施。
國家發改委官網介紹,《備忘錄》旨在“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科研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構筑誠實守信的科技創新環境”。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對象為在科研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相關責任主體。
聯合懲戒措施將依據相關責任主體失信行為嚴重程度,對其采取其中一項或多項懲戒措施。43項措施中包括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報或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資格;依法撤銷國家科學技術獎獎勵,追回獎金、證書;暫停或取消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人資格;一定期限內或終身取消國家科學技術獎被提名資格等等。
在實施方面,科技部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定期向簽署《備忘錄》的相關部門提供科研領域聯合懲戒對象的相關信息。同時,這些信息將在“信用中國”網站、科技部政府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向社會公布。
其他部門和單位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獎懲子系統獲取科研領域聯合懲戒對象信息,按照《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實施懲戒。
《備忘錄》還提到,科技部將對科研領域失信行為責任主體名單進行動態管理,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定期更新科研領域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相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則和程序實施或解除懲戒措施。解除懲戒措施后依程序移除科研領域嚴重失信行為信息,但相關記錄將在電子檔案中長期保存。
責任編輯:符雪苑